新闻中心

  首页 >> 专题信息 >> 定金与订金到底有什么区别 >> 正文
欢迎提供咨询线索 咨询热线:0553-5864977
 
定金与订金到底有什么区别
http://wh.ahhouse.com 时间:2007-12-19 10:41:19 浏览人数: 我来说两句()条
      在商品房交易中,所说的订金与定金在法律上是有明显区别的。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,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。商品房交易中,买家履行合同后,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;若买家不履行合同,无权要求返还定金,发展商不履行合同的,应双倍返还定金。我国《担保法》还规定: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,不得超过主合同标准额的20%。当事人一旦以书面形式对定金作了约定并实际支付了定金,即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。

  另一方面,定金作为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,《担保法》中规定:担保合同(即定金条款)是主合同的从合同,若主合同无效,定金条款无效(另有约定的,按约定)。换言之,若合同无效,定金条款亦无效,收受定金的一方应返还定金。如一方过错造成主合同无效,过错方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,而不是没收或双倍返还定金了。

  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,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,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,并不具备担保性质。商品房交易中,如买家不履行合同义务,并不表示他丧失了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;反之,若发展商不履行义务亦不须双倍返还订金,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违约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。

  值得一提的是,签订正式的房屋预售契约之前,买卖双方签订的有关认购书(或称意向书)并不是房屋买卖契约,不具备房屋预售契约的法律效力,只是一份广义的合同。若认购书中有定金条款,则若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后反悔,发展商有权没收购房者的定金;若发展商违约,不与购房者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,则购房者有权要求发展商双倍返还定金。如果认购书中约定的只是订金,那么就不具备定金的法律后果了。

  由此可见,定金与订金无论是从内容上还是法律后果上都有明显不同,在签订购房合同时,购房者应对此有充分的理解,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慎重行事。 
责任编辑:轩
来源:新浪房产
进入楼市论坛”、“业主论坛”、“家装日记
更多咨询尽在房产资讯,楼盘资料尽在新房信息,买房租房尽在二手楼市 我来说两句()条 【打印】 【关闭】
[我有话要说]
您的称呼: 匿名发表
评论标题:
评论内容:
相关咨询
论坛精华帖
  图片新闻
芜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:
   ①凡本网注明"稿件来源:芜房网"的所有文字、图片和音视频稿件,版权均属芜房网及同步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所有,任何媒体、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、链接、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。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、网站,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"稿件来源:芜房网",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。
   ②本网未注明"稿件来源:芜房网"的文/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,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,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。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,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"稿件来源",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。如擅自篡改为"稿件来源:芜房网",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。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,请及时与我们联系。
   ③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,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芜房网联系。
公司简介 广告服务 诚聘英才 联系方法 精彩历程 站点导航 版权声明 怀念旧版】 
合肥网警
© 2000-2007 合肥同步营销策划有限责任公司(芜湖分公司)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 版权所有 皖ICP备05017604号 
互联网经营许可证:皖B2-20060019   网站客服电话:0553-5864977   Email:ahhfhouse@tom.com
责任 品牌 价值